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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度新媒体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17 12:40:57

 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网络宣传工作,统筹推进校园新媒体平台建设,持续推动校园新媒体蓬勃发展,筑牢网络主阵地、传播网络正能量,校党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度新媒体评优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
1、2023年度网络文化作品创作优秀组织单位;
2、2023年度优秀原创网络文化作品案例。
二、评选范围
经学校登记备案,且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校内各单位运营管理的微信、微博、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及其发布的原创作品。校级新媒体平台及作品不参与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2023年度网络文化作品创作优秀组织单位
1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新媒体相关规章制度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;
2、平台管理制度、工作机制健全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;
3、具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,日常更新推送及时,发布次数/篇数高(清博指数排行和新媒体年检作为重要依据);
4、运营的账号在校内外有一定关注度、影响力,阅读量大、粉丝数多、点赞数多;
5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实事求是、贴近师生,原创率高,富有特色;
6、积极向校级新媒体平台投稿(以每月投稿反馈作为重要依据),积极承担并参与学校网络文化建设相关工作,如网络文化节、网络文化作品征集、网络线上活动等活动。
(二)2023年度优秀原创网络文化作品案例
1、2023年发布的原创作品,形式包含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、漫画、H5等或相关新媒体创意作品;
2、作品内容须具有思想性、创新性,积极向上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正能量;
3、作品具有一定的校内外影响力,首发平台阅读量、转发量或点赞量较高。被校级新媒体平台转载推送的,优先考虑。
四、评选程序
本次评选共分申报阶段、评审阶段、公示阶段3个环节
1、申报阶段(2024年4月17日—2024年4月22日)
在西藏自治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平台进行申报,操作手册见附件1:《2024年度西藏民族大学新媒体评优网络思政平台上报手册》。
2、评审阶段(2024年4月23日—2024年4月26日)
党委宣传部汇总、核对申报材料,组织评审组。
3、公示阶段(2024年4月27日—2024年5月1日)
党委宣传部将获奖对象在渭城校区立德楼、明德楼,秦汉校区国华楼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如公示的获奖作品存在虚假、错报、内容不实等情况,将予以撤换。
五、表彰奖励
根据评审结果,择期召开会议对获奖的单位、原创作品进行表彰。
联系人:刘俊杰;联系电话:029-33755482。